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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小说 > 其他小说 > 男票是灯塔水母 > 第307章 太无耻了

杜风很快否认, 毕竟老爷爷还没死, 哪来的前世?

他只有一世,而且老爷爷如果对一个人这么好的话他自己会不知道?

“搞不懂。”杜风摇摇头,把这个问题放下。

“明天我趁元凤受伤, 去清莞院契约妖兽, 有没有好的计谋?”

杜风自己都不看好自己, 毕竟清莞院的妖兽少的可怜,剩下的不是契约不了, 就是有什么怪癖,或者特殊要求, 比方说孔雀明王, 要特别漂亮的,然而除了老爷爷那个级别的,其他哪个合他的心意?

还有大鹏明王, 要速度特别快的, 能超过他, 这个就不用想了, 大鹏一展翅, 不说千里, 百里也有了吧?谁的速度能及的上他?

连老爷爷都做不到。

老爷爷只是神魂强大,可以强行镇压, 契约了妖兽们,真正打起来还是要吃亏,凭他自己本体的话。

“如果真的想收服他们, 不能用巧,只能硬碰硬。”老爷爷实话实说。

妖兽们都是很耿直的,打不过我,凭什么做我主人?想都别想。

也就是这种思想,能契约他们的少之又少。

杜风无语,“要是打的过的话你以为我不想硬碰硬?”

关键就是打不过,妖兽们和魂兽不一样,除了神魂还可以用肉身抗衡,关键他们个个都有元婴期修为,只有精英弟子才配得上他们,但是并不是每个精英弟子都能契约,大部分的弟子还是空手而归。

杜风去清莞院逛了一圈,发现只有六个妖兽,两个还是假的,一个老爷爷,一个元凤,老爷爷不用说了,肯定不能契约,元凤是镇宫妖兽,怎么可能会被其他人契约?

也许杜风可以,但是老爷爷和他是情敌,所以杜风不会契约他的。

其他妖兽或许也有,不过不想契约所以藏起来了。

只有这四个不惧怕契约,所以光明正大的出现,还打牌打上了瘾。

“如果平常硬碰硬你肯定不行,不过同阶之战的话或许勉强。”老爷爷抬头看他,给的暗示已经很明显了。

杜风点点头,“还好还好,不是完全没希望。”

同阶之战就是双方把修为压到一个级别,然后对打,这样比较公平,不过妖兽们会答应吗?

“我试试吧。”杜风低头,一口亲在老爷爷额头上。

因为每次亲一边脸都被老爷爷说没用,亲都亲不对称什么的,杜风已经很少亲在脸上,都是直接亲额头。

“亲都亲不正,真是没用啊。”

杜风:“……”

老爷爷指指眉心,“亲这里。”

杜风叹口气,果断的翻个身,压在老爷爷身上,捧起他的脸左边亲一个,右边亲一个,眉心也亲了一口。

老爷爷眉心有个莲花印记,亲在上面凉凉的,有一股好闻的莲花香,杜风以为自己闻错了,又贴过去亲了一口,果然有一股莲花香,配上老爷爷的体香,说不出的好闻。

有些人吧,就是上帝的宠儿,他不仅长的好看,声音好听,连身体都这么香,不得了了,所有优点都被他具备了。

杜风保持着一条腿压着老爷爷的姿势,又上手搂住老爷爷,抱着他的身体睡觉。

老爷爷转过身,回抱住他,“晚安。”

“晚安。”

杜风咂咂嘴,满足的勾起一丝微笑,沉沉睡去。

夜深人静,小木屋内一片黑暗,只有细微的呼吸声,和安稳的心跳声,所有人都悄然入睡,意外的香。

第二天杜风一大早起来,怀里还抱着老爷爷,怕老爷爷趁他睡着了溜。

显然他想多了,老爷爷手里拿了一本书,靠在枕头上看,腰上还挂着他。

“终于醒了?”老爷爷不满抱怨,“还说要照顾我,看看你都睡到什么时候了?我要是人类早就被你饿死了。”

杜风一阵脸红。

抱着老爷爷就有一种放松感,人一放松睡的就沉,不小心睡到第二天下午。

“我去做饭。”他穿衣服爬起来。

“我都做好了。”老爷爷用书本敲他,“等你做等到猴年马月了,快去把菜端上来。”

杜风揉揉脑袋,讨好的笑笑,鉴于昨天老爷爷气的肺都快炸了,今天就不惹他生气了。

他下床把菜端来,跟翼龙和遁地鼠包括老爷爷一起吃,饭后老爷爷起身去院子,他的小院也有好些天没打扫,长了不少杂草,最少也要一天整理,一时半会出不去。

杜风放心下来,把翼龙和遁地鼠留下,照顾老爷爷,自己一个人出去,去了清莞院。

虽然在小天地里过了一天,但是外面才过了几个小时,众妖们已经没在打牌,开始闲聊。

“听说又有一个精英弟子要进来,而且亲和力很高的样子,连白凤明凰,鲲和鹏都没有抵抗力,你们怎么看?”孔雀明王打开扇子,眉眼轻挑。

“还能怎么看,清莞院的妖越来越少了,神魔宫的精英弟子反而越来越多,只进不出怎么行,吓唬吓唬他,让他没办法契约。”大鹏明王出馊主意。

“万一人家经得起吓呢?”

“那也要找到那些妖才行。”大鹏明王提醒他,“你忘了,大部分妖都被我们送走了,只剩下咱们几个,我就不信他连咱们几个都能契约。”

“那人貌似才绿级,用不着这么紧张吧?”白泽抚了抚角上的梅花。

他那梅花开的正好,在细长的角上,就像顶着两支梅花,意外好看。

“就是绿级才要紧张,这要多大的亲和力才能让青级上品的妖兽没有防备心,还受他驱使?”

“如果长的很丑的话我才不会理他呢。”孔雀明王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面镜子,“能配得上我的一定要是绝世美颜。”

他忍不住叹息,“可惜那个吴疾没长眼,我这么好看,武力这么强,为什么选了白凤明凰没选择我跟大鹏,是吧大鹏?”

大鹏无语,“你少照一会镜子他说不定就回心转意了。”

孔雀明王真的放下镜子,叉腰道,“不行,我要去找他比美,一定要比他美!”

大鹏:“……”

“就剩下咱们四个了,不知道金龙跑去了哪?”白泽左右看看,“你们就不关心关心新来的?我看他来去自如挺神秘,一定又是一个有故事的年轻人。”

“帝江,你可千万不要被他拐了去。”白泽略微担心,“如果他用食物诱惑你,你就打他,他跟你说话你也打他,这样你就不会被他契约了,知道吗?”

帝江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杜风一来就听到这样的教育也是无语了,“你们在说谁?”

孔雀明王正打算出去,看到他又坐了回来,“你还不知道吧,神魔宫又来了一个精英弟子,据说亲和力高的吓人,这两天就会到清莞院契约妖兽,你修为这么低,可千万不要被他契约了。”

他翘起二郎腿,“被契约之后一辈子都要受制于人,尤其像我这么漂亮的妖,万一让我侍寝怎么办?”

孔雀明王似乎有些紧张,赶紧拿起镜子压压惊,“如果他长的好看我就从了他,如果他长的难看打死我也不肯跟他契约!”

杜风:“……”

如果没猜错的话孔雀明王口中的新来精英弟子就是他,特征很明显了,亲和力很高。

“亲和力高的人长的一定很好看,那个吴疾亲和力也很高。”他还惦记着老爷爷,因为老爷爷长的好看,所以亲和力很高,他以为杜风也是这样。

显然他要失望了,杜风就在他面前,也没见他多瞧两眼,反倒是白泽,一会儿看着他点头,一会儿看着他摇头,一会儿又皱眉,似乎有很多话要说,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都没说出口。

这厮好像知道很多的样子,契约不了,不在考虑范围。

帝江?

帝江武力很高,脑子又出了点问题,无疑是最好搞定的那个,但是他曾经到老爷爷的小天地里肆意妄为了一番,杜风对他喜欢不起来,再加上流放到外域星球,他居然又回来了,所以特别担心他已经被元凤的恶身换魂,现在里面不是本人,所以不敢契约。

孔雀明王?

这家伙很在乎容颜,如果长的好看,契约他轻而易举,但是杜风并没有长的特别好看。

大鹏明王?

别想了,大鹏明王的要求是速度比他快,即使压制修为,双方都是同样等级,那也——快不过他。

这说来说去,四个没有一个好相处的,也没有一个好契约的。

杜风叹口气,没办法了,只能广撒网了,看看谁对他有意思,就专门挑一个下手。

“想这么多干嘛,今朝有酒今朝醉,来,咱们喝酒吃菜!”

早上老爷爷做的饭多加了几个菜,杜风原本以为是祝他凯旋归来的,没想到是用来贿赂的。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趁大家对他没有防备,先喂了再说。

他拿出几个酒菜,有荤有素,还有一坛美酒,菜是老爷爷精心准备的,酒是杜风自己挑的,选了很久,打开就是一股香味,空中飘起数种幻觉,有颗颗丹药,也有根根灵草,包括不少的灵果。

这酒算是老爷爷最用心的作品,再加上酿了一万年,口味纯良,倒进夜光杯内,清澈见底,无一丝杂质。

“好酒!”大鹏明王由衷赞美。

男人的事业,友情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所以用酒贿赂一定行得通。

“好喝就多喝两杯吧,最后一壶了。”其实还有一坛,不过越少越显珍惜,也显得有诚意一些。

白泽端起酒杯,只看不喝,“你老实说,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杜风翻了个白眼,“我能有什么目的?很纯洁的,就是新来的孝敬前辈,不是很正常吗?”

白泽显然没这么好骗,挑挑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杜风镇定道,“不然你以为我有什么目的?”

白泽摇摇头,“你是绿级,那个新来的精英弟子也是绿级,你不觉得很巧吗?”

嗯?

这家伙果然知道点什么。

“天下巧合的事这么多,不多这一件。”杜风不承认。

他已经不是吴下阿蒙,可以应付这种事,想当年花落落在妖船上略微试探一下就把他的底给试探出来了,现在可没这么简单。

“而且这里最担心的就是我吧,他是绿级我也是绿级,你不是问我请你们喝酒有什么目的吗?当然是来抱大腿的。”杜风面不红,气不喘道。

他这说辞合情合理,正好一箭双雕,既解释了为什么请喝酒,又让白泽免于怀疑他的身份。

元凤曾经说过,白泽没有表面那么简单,传闻也不是空穴来潮,他真的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透过去,晓未来。

在帝江还没被召唤前就知道他会被召唤去,提前做好了准备,给了帝江三个锦囊,看起来关系不错的样子,如果帝江真的被换魂了,白泽应该知道。

他现在这副叮嘱帝江不能被契约的模样,是不是说明帝江并没有被换魂?

杜风透过酒杯打量了帝江两眼,帝江两手端着杯子,小小饮了一口,似乎被那酒甜到,娃娃脸上不由自主勾起一抹微笑。

如果帝江真的没被换魂,绝对是他最好的契约对象。

杜风上手端起酒壶准备给帝江再倒一杯,白泽维护一样抬手挡住。

“帝江不胜酒力,不能给他喝太多。”

杜风了然于胸,这模样果然是知道了帝江没有被换魂,否则不会这么体贴。

“这是果酒,喝着甜,后劲大,确实不能给他多喝,万一喝多了被那个新来的精英弟子契约了怎么办?”

杜风把酒收回来,拿的时候晃了晃,“哎呀,只剩下一点点,你们谁要?”

“我要!”

“给我!”

“我的!”

大鹏明王和孔雀明王,包括帝江一同回答,都要争这最后一点酒。

“这么多人争啊,但是酒只有这么一点了,而且我也想喝,怎么办呢?”杜风苦恼的点点脑袋。

“要不这样吧,咱们玩个游戏,把酒放在中间,谁要是先拿到酒,酒就是谁的,而且赢的那个可以向输得那个提一个要求,这样彩头才够。

不过所有人都要把修为压制到一个品阶,毕竟是以玩为主,不能伤了和气,你们说怎么样?”

“比武啊。”孔雀明王明显不乐意,“比武会弄脏我的衣服,还会吹乱我的头发,不比不比。”

杜风嘴角抽搐。

还好没定下目标,否则真的契约了孔雀明王,以后打个架还要三请四请,像什么话?

“那你说怎么办?”杜风压住酒壶,询问道。

“打牌吧,打牌定输赢。”孔雀明王把玩着酒杯,状似无意的说道。

打牌他肯定有胜算,毕竟杜风是新手,帝江又比较好欺负,大鹏还不会跟他争。

“打牌怎么打?”杜风开始见过他们打牌,比较神奇,跟比武类似,就是化个小分身,放在固定的一个圈里比武,谁打赢了就是赢了。

孔雀明白手里拿出一张白牌,“你滴一滴血在这个上面。”

“是制造分身吗?”杜风摇摇头,“我修为比你们低,只滴一滴血不公平,这样吧,我滴一杯血。”

???

孔雀明王显然被他的无耻震惊到了,不过杜风说的也没错,俩人修为相差太大,都滴一滴血的话明显不公平,于是也没阻止,眼睁睁看着杜风拿了一个小碗大的‘杯子’。

“你确定这是杯子?”他用孔雀扇敲敲小碗的边缘,响出清脆的声音。

“我们家都用这样的杯子。”杜风憨厚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白的闪亮。

他割破中指,驱使了血液往破口出流,伤口明明不大,不过流血速度却是惊人,没多大一会儿就接了小半碗。

“我们都是用普通血,你居然用精血?”一下子流了这么多精血,孔雀明王张大嘴,已经无言以对。

精血和普通血区别在于一个是中指血,一个是随便找到地方取的血。

中指的血管直通心脉,灵力也会强上很多,随便找个地方取的血自然比不上,就相当于液体和水的区别,浓度都不一样。

“不用心疼我。”杜风赶紧摆手,“用完我再喝回去。”

孔雀明王:“……”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

过了一会儿,那小碗终于装满,杜风还不满足,依旧驱使血液往下流,小碗的下面是空白的牌,漫出来的血液都会滴到空白的牌上,不算浪费。

“好了好了,都漫出来了。”孔雀明王终于看不下去,出声提醒。

杜风嗨嗨一笑,“这不是血止不住了吗?让它再流一会儿。”

孔雀明王拿孔雀扇敲他,“差不多就得了。”

“好了好了,马上就好了。”杜风嘴上这么说,依旧没有收手的意思。

孔雀明王没办法,指尖光芒射出,杜风裸露在外的伤口已经恢复如此,杜风不情不愿的收了手,“你们修为这么高,我吃亏大了。”

“……”

孔雀明王又一次被杜风的无耻震惊到。

杜风端起小碗,一股脑全倒进空白的牌上,那牌像活了似的,自动勾勒出杜风的身形,就像杜风活在牌上一样。

“好神奇啊。”制造分身最少也要元婴期,杜风只有金丹期,如果不是孔雀明王帮忙,他还制造不了。

关键那分身似乎跟他有关联一样,杜风脑子里想做什么,那分身就会做什么,如同挥挥手臂,很好用。

“原来这就是分身啊。”

简直就像身体的一部分,难怪老爷爷可以同时驱使好多分身,而且杜风似乎能以分身的视角看人,分身这么小,他看人都要抬着头看,尤其自己看自己的时候。

“卧槽,我怎么笑的这么猥琐?”

杜风被自己惊到,麻溜的转头去看其他人,洗洗眼睛也是好的。

跟他一个桌子坐的人有四个,孔雀明王属于华丽型,就是那种敢穿敢打扮的人,用现代的话就是时尚感,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打扮的部分。

比方说耳坠,项链,腰上的玉,头冠,锦袍,颜色各不相同,关键挂了这么多东西还能配合良好,也是难为他了。

已经走在了时尚界的前头。

大鹏明王倒是没有孔雀明王那么华丽,他眉心有一个金黄色像眼睛一样的细长印记,衣着简单,外面罩着黑色披风,据说飞起来的时候帅?

帝江和名字完全不符,属于娃娃脸可爱型的那种,但是他不会做可爱的表情,只能说天然呆,一举一动都萌萌哒。

白泽书卷气很浓,穿的也是书生装,黑发简单的披在肩膀上,头上顶着两支长长的角,比较像梅枝,上面开了好些梅花,将一张五官俊俏的脸衬托的越发精致,就像上帝的宠爱。

好吧好吧,大家都是上帝的宠爱,只有我被抛弃了。

杜风委委屈屈的一对比,发现几人中他是长的最差的那个。

本来就没人家长的好看,还没人家会打扮,被比下去也是理所当然。

杜风叹口气,决定将这些杂念抛开,立在牌上,专心找孔雀明王挑战。

“我准备好了,你呢?”

孔雀明王打开孔雀扇,“我也准备好了,请。”

都是雅士,比武前喜欢装模作样,杜风也意思意思,绅士的比了个‘你先请’的姿势。

“我比你年长,你先请。”孔雀明王不愿意占杜风便宜。

他除了太过注重容貌问题,其它方面还是个合格的前辈,比金元子要大度的多。

当然金元子也是有金元子的优点,比方说他知道分寸,而且还教了杜风两门神通,虽然有交换的意思,不过他成了小天地的一员,对小天地也有好处。

“你先请吧,毕竟我用的是一碗精血,你还让着我多不好意思。”杜风难得良心发现。

孔雀明王摇摇头,“我修为比你高,让着你是应该的。”

“不不,你这么体贴,真是让我——太惊喜了。”杜风说着毫无防备冲了过来。

孔雀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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